国学:59、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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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59、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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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是我国古代监察长官的官署名,同时也指古代的监察机构,其属即为言官。

秦代,建立御史制度,设众多监察御史监督政府,并以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为众御史之长。

汉代,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后改为司空),不再负责监察事宜,其副手御史中丞成为御史之长。因御史中丞一直驻扎在宫中兰台办公,因此其官署便被称作御史台。

御史台在后来历代均存在,只是名称偶有变化,另有宪台、兰台、肃政台等称呼。

御史台下设三院,一曰台院,其属为侍御史,即监督皇帝的御史,御史中丞初时便是专门驻扎在皇宫里监督皇帝的官员;二曰殿院,其属为殿中侍御史,负责监督皇宫内礼仪等事;三曰察院,其属为监察御史,主要是监督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

总体而言,御史台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监督百官,即“为天子耳目”。御史的品阶一般都不高,多由具清望之人担任,往往不怕得罪官员,越得罪人,名声越大。

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员往往都是由御史台派出,但历代都经常发生监察官员到了地方之后取代原来的地方长官成为事实上的地方长官的事情,

比如汉代的刺史,

唐代的节度使、观察使都属于这种情况。

明代时,太祖朱元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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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的起源

御史台,是中国古代监察长官的官署名,同时也指古代的监察机构,其属即为言官。

御史台的起源可追溯至秦代,建立御史制度,设众多监察御史监督政府,并以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为众御史之长。

汉代,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后改为司空),不再负责监察事宜,其副手御史中丞成为御史之长,因御史中丞一直驻扎在宫中兰台办公,因此其官署便被称作御史台。

御史台在后来历代均存在,只是名称偶有变化,另有宪台、兰台、肃政台等称呼。

御史台的发展历程

 ● 秦汉时期:秦代建立御史制度,设众多监察御史监督政府,并以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为众御史之长。汉代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后改为司空),不再负责监察事宜,其副手御史中丞成为御史之长,因御史中丞一直驻扎在宫中兰台办公,因此其官署便被称作御史台。

 ● 隋唐时期:御史台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726年)后,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唐朝还曾多次更改御史台的名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

 ● 宋元时期:御史台下设三院,一曰台院,其属为侍御史,即监督皇帝的御史;二曰殿院,其属为殿中侍御史,负责监督皇宫内礼仪等事;三曰察院,其属为监察御史,主要是监督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金、元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并置,而御史大夫不理御史台事,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

 ● 明清时期:明朝太祖朱元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但在文章中仍称御史台,如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政府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

御史台下设三院

 ● 台院:长官为侍御史。宋初没有定编,元丰改制后,编制一员,秩从六品,且实际为副台长侍御史知杂事。

 ● 殿院:长官为殿中侍御史。北宋初,“无定员,无专职”且“以他官领之”。真宗咸平四年,命在院供职者,分兼左巡使和右巡使,实际编制为两员。元丰改制后,正式定为二员,正七品,并且撤销了兼领的一切使名。

 ● 察院:长官为监察御史。宋初无定员,多出外任。咸平四年三月,宋真宗诏令御史台“自荐其属,俾正名而举职”。庆历五年正月,宋仁宗又复置言事御史,以殿中侍御史梅挚和监察御史李京充任。神宗元丰三年,恢复六察制度。同年十一月,规定御史六员,命三员分令六察,另三员专管言事,秩从七品。元丰七年二月,宋神宗以“言事御史为殿中侍御史”,自此,言事御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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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的影响力

1、监督的重要性:强调监督机构在行政管理中的必要性,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2、独立性与公正性:保证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3、法治观念:体现法治观念,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4、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避免权力交叉和职责不清。

5、选拔与培养:注重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监督人员。

6、透明与公开:行政管理过程应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反腐败意识:加强反腐败工作,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

8、权力制衡:实现权力制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9、适应时代发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改进监督机制。

10、教育与宣传: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廉洁意识。

御史台的主管事宜

1、唐代: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负有监督百官、典正法度的重大职责。御史台监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御史台的最高长官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其副手,下设机构有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

2、宋代:主管纠察官员之奸邪,肃正朝廷纲纪。咸平四年,由御史二人充任左右巡检使,分别纠察文武官员中的违法者。又有廊下使和监香使,元丰改制,使名取消。御史大夫,宋初不任实职,仅作加官用。元丰改制,取消。御史中丞,御史台长官。官级不够的,任权右谏议大夫。

3、元代:最高监察机关,主管司法监督与审判,负有纠举百官违法犯罪、监督京师与地方刑狱、平反冤狱等职责。

4、明代:御史台被改设为都察院,一直行用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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