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文献学初阶》乐读笔记25
关于新罗音乐史
从《三国史记》和金大问《花郎世纪》的记载看,在新罗音乐史上有以下四个重要事项:
1.公元24年,儒理王即位,开始吸收民间歌舞而制作宫廷仪式乐,此后历代皆有制作,所制乐曲有《会乐》、《辛热乐》、《兜率歌》、《会苏曲》、《突阿乐》、《枝儿乐》、《思内乐》、《碓乐》等等。
2.公元550年左右,伽耶国王爱好音乐,从中国的梁朝输入乐器,乐师于勒改造二十五弦瑟为十二弦伽耶琴,并作有伽耶琴十二乐曲。于勒于是继高句丽王山岳之后,被韩国人尊为第二乐圣。
3.新罗时期制作了很多乐器,例如三弦(玄琴、伽耶琴、乡琵琶)、三竹(大芩、中芩、小芩)、笛、笳、角、桃皮筚巢、拍板、大鼓等十多种,这些乐器所使用的乐调已经有固定的调名,比如三竹笛有平调、黄钟、二雅、越调、般涉、出调、俊调等七调。
4.公元576年,新罗设置花郎制度,通过歌舞冶游方式来选拔人才。这种从古代巫师制度变化而来的乐官制度,为“花郎音乐”或驱傩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温床。宪康大王(875—885在位)时流行的辟邪歌舞《处容歌》、《处容舞》,便是花郎音乐的余绪。朝鲜典籍《乐学轨范》卷五有“鹤莲花台处容舞合设”条,说在朝鲜时代,宫中每年十二月晦前一日大宴飨,举行逐鬼傩礼仪式,要演奏舞踊(舞蹈),其中《处容舞》的次序为:先奏《处容曲》,其次歌《处容歌》,再次表演人舞、五方舞、对舞等多种舞蹈,然后歌唱《真勺》、《凤凰吟》等曲,最后唱《本师赞》、《观音赞》。由此可见,从花郎乐、处容歌到驱傩舞,其宗旨和功能是一脉相承的。它反映了朝鲜半岛宫廷乐舞同民间信仰、民间风俗活动的特殊关联。
在朝鲜半岛,记录上古至中世音乐的典籍主要有:
1.《三国史记》,高丽朝金富轼作于1145年,书中有《乐志》。通行本为李康来校勘本,汉城Hangilsa Publishing Co.,1998年版。
2.《三国遗事》,新罗、百济、高句丽三国遗事逸闻的汇集,高丽僧人一然(1206—1289)撰。书中保存了新罗时代乡歌14首。今有汉城堂1993年印本。
3.《高丽史》,成书于朝鲜朝文宗元年(1451)。正文共137卷,其中卷七○至卷七一为《乐志》。版本很多,比较容易找到的有延世大学东方研究所1972年印本、亚细亚文化社1972年印本、东京武木印刷所明治四十二年(1909)印本。
4.《乐学轨范》,朝鲜朝成倪(qiàn)等人奉王命整理掌乐院的仪轨和乐谱的记录,编成于1493年。有“韩国音乐学资料丛书”本;又有《乐学轨范》、《乐章歌词》、《教坊歌谣》合本,汉城亚细亚文化社,1975年。
5.《韩国文集丛刊》,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起编印,已出版400册,其中第1册至第3册收载了崔致远、李奎报、李齐贤、李榖等高丽作家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