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西南药业)

Gentamycin Sulfate Inject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7年1月29日|修改日期:2010年7月29日

成份

硫酸庆大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份抗生素,含 C1、C1a、C2a、C2 等组份。辅料为:亚硫酸氢钠、注射用水。

规格

1 ml:4 万单位

适应症

  1. 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治疗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时应与抗厌氧菌药物合用,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合用可治疗肠球菌属感染。

  2.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时,可同时用本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 成人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 80 mg(8 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 1~1.7 mg/kg,每 8 小时 1 次;或按体重一次 5 mg/kg,每 24 小时 1 次。疗程为 7~14 日。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 50~200 ml 的 0.9% 氯化钠注射液或 5% 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 1 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 300 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 0.1%,该溶液应在 30~60 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 小儿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 2.5 mg/kg,每 12 小时 1 次;或按体重一次 1.7 mg/kg,每 8 小时 1 次。疗程为 7~14 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

  3. 鞘内及脑室内给药 剂量为成人一次 4~8 mg,小儿(3 个月以上)一次 1~2 mg,每 2~3 日 1 次。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 0.2% 的浓度,抽入 5 ml 或 10 ml 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 3~5 分钟内缓缓注入。

  4. 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量 按肾功能正常者每 8 小时 1 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 1~1.7 mg/kg,肌酐清除率为 10~50 ml/min 时,每 12 小时 1 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 30%~70%;肌酐清除率 < 10 ml/min 时,每 24~48 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 20%~30%。

    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

    (140-年龄) × 标准体重(kg)

    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

    72 × 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 × 标准体重(kg)

    或————————————————

    50 × 患者血肌酐浓度(μmol/L)

    (140-年龄) × 标准体重(kg)

    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 × 0.85

    72 × 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 × 标准体重(kg)

    或———————————————— × 0.85

    50 × 患者血肌酐浓度(μmol/L)

  5. 血液透析后可按感染严重程度,成人按体重一次补给剂量 1~1.7 mg/kg,小儿(3 个月以上)一次补给 2~2.5 mg/kg。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 8 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3. 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

  4.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 8 小时 1 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 4~10 μg/ml,避免峰浓度超过 12 μg/ml,谷浓度保持在 1~2 μg/ml;每 24 小时 1 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 16~24 μg/ml,谷浓度应 < 1 μg/ml。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

  5. 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6. 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 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

  7. 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对肾小管的损害。

  8. 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 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10. 本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

  11.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O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阴性细菌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抗菌作用。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的约 80% 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数耐药。对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的作用较差,肠球菌属则对本品大多耐药。本品与β-内酰胺类合用时,多数可获得协同抗菌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 30 S 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近年来革兰阴性杆菌对庆大霉素耐药株显著增多。

药代动力学

本品肌内注射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在 0.5~1 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 2~3 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可显著延长。蛋白结合率低。在体内可分布于各种组织和体液中,在肾皮质细胞中积聚,也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进入脑组织和脑脊液中。在体内不代谢,以原型经肾小球滤过随尿排出,给药后 24 小时内排出给药量的 50%~93%。

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可从血液中清除相当药量,使半衰期显著缩短。

上市许可持有人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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