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faclor for Suspens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7年6月28日|修改日期:2020年10月28日
成份
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
分子量:385.82
规格
按 C15H14ClN3O4S 计 1.5 g
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科、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水至刻度处(60 mL)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
成人 一次 0.25 g(10 mL),一日 3 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 4 g(160 mL)。或遵医嘱。
小儿 按体重一日 20-40 mg/kg,分 3 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 1 g(40 mL)。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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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配好的混悬液在配制后 1 周内服用,于冰箱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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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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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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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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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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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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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 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 2-4 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 mg/L 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迅速从肠道吸收,分布于全身组织中。口服本品 500 mg 的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 13.44 mg/L,达峰时间(tmax)约 0.56 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 0.57 小时。本品在中耳脓液中可达到足够的浓度;在唾液和泪液中浓度高。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 25%。给药量的约 15%在体内代谢。本品主要自肾排泄,8 小时内给药量的约 77%以原形自尿中排出,尿药浓度高;约 0.05% 自胆汁排泄,胆汁中药物浓度较血药浓度低。血液透析能清除部分本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海南恒诚三叶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