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cetamol For Suspens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7年2月9日|修改日期:2015年1月17日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6.5 g:0.5 g (以对乙酰氨基酚计)。
适应症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 疼痛,如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及痛经等。
本品因仅能缓解发热和疼痛症状,抗炎作用极微,故不能消除关节炎引起的红、肿和活动障碍,也不能 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各种类型关节炎(骨关节炎例外)。但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应用抗凝治疗的病例),以及轻型消化性溃疡及胃炎等。应用本品时必要时还须同时应用其他疗法解除疼痛或发热的原因。
用法用量
一包本品加温水 50 ml 中,搅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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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5 g(对乙酰氨基酚计)(一次一包),每曰三次(每曰三包);ー曰量不 宜超过 2 g(—曰不宜超过 4 包)。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 3 天,镇痛不宜超过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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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次 10~15 mg/kg(以对乙酰氨基酚计)或按体表面积每天 1.5 g/m2 分次服,每 4~6 小时 1 次;12 岁以下的小儿每 24 小时不超过 5 次量,疗程不超过 5 天,或遵医嘱。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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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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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 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
*3. 不宜长期服用,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 天)服用。 *
4. 对诊断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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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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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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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 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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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 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 g/日)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5. 下列情况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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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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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6. 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7. 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8. 不宜长期服用,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9. 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 天)服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在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约有 25% 与血浆蛋白结合。
小量时(血药浓度 < 60 μ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 43%。本品 90%-95% 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
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T1/2一般为 1-4 小时(平均 2 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
日服 500 mg 后约 0.5 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血药浓度为 12.2 g±2.87 μg/ml,作用持续时间为 3~4 小时。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 650 mg,1~2 小时后乳汁中浓度为 10~15 μg/ml;T1/2为 1.35-3.5 小时。本品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 小时内约有 3% 以原形随尿排出。
毒理研究
本品镇痛作用的机制尚未十分明了,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
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及可能与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化学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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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N-(4-羟基苯基)乙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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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SUB>8H<SUB>9N0<SU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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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量:151.16。
上市许可持有人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