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robay (Ciprofloxacin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8年2月6日|修改日期:2008年2月6日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丙沙星
辅料:乳酸、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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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ml:乳酸环丙沙星 0.2 g(以 C17H18FN3O3)与氯化钠 0.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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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1:乳酸环丙沙星 0.4 g(以 C17H18FN3O3)与氯化钠 1.8 g
适应症
当静脉给药对患者更为有利时,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患者中由特定微生物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特定建议请参见【用法用量】。
成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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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道感染:大肠杆菌(包括继发菌血症)、肺炎克雷白氏菌肺炎亚种、阴沟肠杆菌、粘质沙雷氏菌、奇异变形杆菌、雷极氏普鲁菲登氏菌、摩氏摩根菌、迪沃斯枸橼酸杆菌、弗罗因德枸橼酸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腐生性葡萄球菌或粪肠球菌所引起的感染,如肾脏、输尿管、膀胱和尿道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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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呼吸道感染: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亚型、阴沟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青霉素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如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等;以及粘膜炎莫拉菌所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注意:尽管临床研究证实有效,但环丙沙星不能作为疑似或确诊肺炎链球菌继发肺炎的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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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获得性肺炎: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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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亚型、阴沟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斯氏普罗威登斯菌、摩氏摩根菌、弗罗因德枸橼酸杆菌、绿铜假单胞菌、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的表皮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所引起的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脓疱、疥、痈、丹毒、蜂窝织炎、皮下脓肿、溃疡和烧伤的感染、直肠表浅感染和脓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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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和关节感染:阴沟肠杆菌、粘质沙雷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骨和关节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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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性腹腔内感染(通常与甲硝唑联合使用):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或脆弱拟杆菌所引起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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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鼻窦炎:流感嗜血杆菌、青霉素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或粘膜炎莫拉菌所引起的急性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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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大肠埃希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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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细胞缺乏症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性治疗:与哌拉西林钠联合使用(参见【临床试验】)。
成人与儿童患者: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降低暴露雾化炭疽芽孢杆菌后的发病率或减轻疾病进展。机体中环丙沙星血清浓度可作为替代终点,以合理预测临床益处,并作为批准该适应症的初始依据。在 2001 年 10 月的炭疽生物恐怖袭击中获得环丙沙星对炭疽的暴露后预防的支持性临床信息(也可参见【吸入性炭疽一附加信息】)。
若疑似厌氧菌感染,则必须给予适当的治疗。
治疗前,须进行适当的培养和药敏试验,以使分离和鉴定感染微生物,并确定其对环丙沙星的敏感性。可在获得研究结果前开始本品治疗;一旦获得结果,需继续给予适当治疗。
与其它药物类似,铜绿假单胞菌的部分菌株在环丙抄星治疗期间可能迅速产生耐药。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培养和药敏试验不仅可提供抗生素临床疗效,同时还可提供可能的细菌耐药信息。
为减少耐药菌发展并维持本品及其它抗生素的疗效,本品仅用于确诊或高度怀疑敏感菌所致感染的防治。一旦获得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则需考虑转换或调整抗生素治疗方案。若未获得上述数据,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药敏数据经验性选择适当抗菌药治疗。
用法用量
剂量和给药方法一成人
成人患者静脉滴注环丙沙星注射液需大于 60 分钟,剂量见成人推荐剂量。将稀释溶液缓慢滴注至大静脉内可减轻患者不适和降低静脉刺激风险。
特殊患者需根据感染严重程度和性质、致病微生物敏感性、患者宿主防御机制完整性及肾功能和肝功能确定剂量。
静脉滴注环丙沙星注射液需大于 60 分钟。
在成人中静脉滴注转换为口服治疗:可使用西普乐片剂口服治疗。若病情允许,根据医师的决定可将肠外治疗转换为口服西普乐。(等效给药方案可参见【药理毒理】和下表)
等效 AUC 给药方案
给药前必须对肠外药品的颗粒物质和变色进行目检。
肾功能受损患者:环丙沙星主要通过肾脏清除,药物同时还可通过肝脏中的胆道系统以及肠道代谢部分清除。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上述备选清除途径可以代偿肾脏排泄减少。然而,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建议调整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受损患者推荐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
如果仅了解患者血清肌酐浓度,可通过如下公式估算肌酐清除率:
男性:肌酐清除率(mL/min) = 体重(kg) × (140-年龄)/72 × 血清肌酐(mg/dL)
女性:0.85 × 男性的计算值。
血清肌酐水平必须能代表肾功能稳态。
在肾功能改变患者或肾功能受损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建议进行密切监测。
剂量和给药方法一儿童
需根据推荐剂量给予本品。
配伍禁忌
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乳酸林格氏液,5% 和 10% 葡萄糖溶液,10% 果糖溶液,和含 0.225% 或 0.45%NaCl 的 5% 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及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立即使用。
如果不能确定与其他溶液或药物是否相容,环丙沙星注射液必须单独静点。配伍禁忌的可见指征为沉淀,浑浊和变色。
与理化特性 pH 值不稳定的溶液和药物,如青霉素、肝素溶液等为配伍禁忌,尤其是与碱性溶液混合使用时(环丙沙星注射液的 pH 值为 3.9~4.5)。
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因为该溶液对光敏感,装有注射液的玻璃瓶应在使用前再取出包装盒,日光下其效力可保证 3 天。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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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对环丙沙星、任何喹诺酮类抗菌药或处方中成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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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儿童、青少年。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检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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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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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与替扎尼定联合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警告
肌腱病变和肌腱断裂:各年龄段患者中,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可增加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该不良反应最常累及跟腱,跟腱断裂需手术修补。此外,亦有回旋肌腱群(肩膀)、手、二头肌、拇指和其它肌腱部位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报告。60 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以及肾移植、心脏移植或肺移植患者发生氟喹诺酮类药物相关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进一步增加。除年龄和皮质激素药物外,其它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独立危险因素包括:剧烈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和既往肌腱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此外,不存在上述危险因素的患者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也曾有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报告。肌腱断裂可见于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曾有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出现肌腱断裂的病例报道。一旦患者出现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应停止使用本品。若患者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首发征象,建议立即休息,并咨询医师替换为非喹诺酮类抗菌药。
重症肌无力加重: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具有神经肌肉阻滞活性,因此在重症肌无力患者中可加重肌无力。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重症肌无力患者报告的上市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在有重症肌无力病史的患者中,不得使用环丙沙星(参见【不良反应】)。
孕妇: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环丙沙星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细胞色素 P450(CYP450):环丙沙星是肝脏 CYP1A2 酶抑制剂。联合使用环丙沙星与其它主要通过 CYP1A2 代谢的药物(例如茶碱、甲基黄嘌呤、替扎尼定)可导致联合用药的血浆浓度升高,并可能导致显著的临床毒副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有报道称接受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惊厥、颅内压升高和中毒性精神病。环丙沙星还可导致其它中枢神经系统(CNS)不良事件包括:头晕、意识错乱、震颤、幻觉、抑郁症以及罕见的自杀念头或行为。上述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给药后。若接受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必须停止药物治疗并采取适当措施。与所有喹诺酮类药物相似,对于己知或怀疑有能诱发癫痫发作或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例如重度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它可诱发癫痫发作或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危险因素(例如特定药物治疗、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必须慎用环丙沙星(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茶碱:在接受静脉环丙沙星和茶碱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严重不良反应(可能是致死性的)。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心脏骤停、癫痫发作、癫痫持续状态和呼吸衰竭。尽管在只接受茶碱治疗的患者中也报眚了类似的严重不良事件,但环丙沙星促发这些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如果不能避免联合使用,必须对茶碱的血清水平进行监测,并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剂量。
超敏反应:在接受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严重的(包括致死性)超敏(过敏)反应,一些病例发生在首次给药后。不良反应可伴随心血管性虚脱、意识丧失、刺痛感、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和瘙痒。仅少数患者既往有超敏反应史。一旦出现临床指征,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进行紧急治疗:肾上腺素治疗以及其它复苏措施,包括氧疗、静脉补液、静脉给予抗组胺类药物、皮质激素、升压胺类以及气道处理。
在接受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了其它罕见的严重不良事件(可能致死),部分为超敏反应导致,部分病因未知。这些不良事件可能是重度,并一般发生于多次给药后。临床表现可能包括以下 1 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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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皮疹或重度皮肤不良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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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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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应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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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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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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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包括溶血性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它血液系统异常。
如果首次出现皮疹、黄疸或其它任何超敏反应征象,必须立即停止药物治疗,并采取相应措施(参见【不良反应】)。
伪膜性结肠炎:几乎所有抗菌药(包括环丙沙星)使用过程中均有难辨梭菌相关腹泻(CDAD)的报道,严重程度可从轻度腹泻至致死性结肠炎。抗菌药治疗可以改变肠道内正常菌群,导致难辨梭菌过度生长。
难辨梭菌产生 A 毒素和 B 毒素,与 CDAD 的发生有关。难辨梭菌的高量产毒株可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抗微生物制剂难以治疗此类感染,有可能需要进行结肠切除。所有使用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如果出现腹泻则必须考虑 CDAD。据报道,有时 CDAD 甚至有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后 2 月后才出现,故需要详细了解病史。如果疑诊或确诊 CDAD,可能需要停用对难辨梭菌没有直接活性的抗生素。根据临床指征,可适当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和补充蛋白质,给予针对难辨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评估。
周围神经病:在接受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有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轴突多发性神经病报道,累及小和/或大轴突,可导致感觉异常、感觉减退、感觉迟钝和无力。如果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疾病的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刺痛感、麻木和/或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振动觉和/或运动能力缺陷,必须停用环丙沙星以防止不可逆病变的发生。
注意事项
概述:环丙沙星静脉给药时间应大于 60 分钟,且应缓慢输注。有报道静脉给药环丙沙星出现输液部位不良反应。如果输注时间为 30 分钟或更短或通过手部小静脉进行输注,上述不良反应发生频率更高(参见【不良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CNS)不良事件,包括:神经质、兴奋、失眠、焦虑症、梦魇或偏执狂(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罕见情况下,受试者尿液中可观察到环丙沙星结晶,在实验动物尿液中结晶更为常见,通常呈碱性。(参见【药理毒理】)由于人类尿液通常为酸性,因此人类中环丙沙星相关结晶尿较为罕见。避免接受环丙沙星治疗患者尿液呈碱性。患者应当大量饮水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
肾功能受损:肾功能受损患者需要调整绐药方案(参见【用法用量】)。
光过敏/光毒性: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期间,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后可出现中至重度光过敏/光毒性反应,后者表现为光暴露位置(通常为面部、颈部“V“形区、前臂伸面、手背)日晒反应加重(例如烧灼感、红斑、渗出、水泡、起疱、水肿)。因此,需避免过度暴露于上述光源。如果出现光毒性,必须停用治疗药物(参见【不良反应】)。
与任何强效药物相似,建议在长期治疗中对器官系统功能,包括肾功能、肝功能和造血功能进行定期监测。
在缺少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证据的情况下给予本品治疗或预防性治疗对患者收益不大,且可能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静脉给药的氯化钠负荷(瓶装)
对于那些在临床需关注钠摄入量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肾病综合征等),应考虑额外的钠负荷。
玻璃瓶:为了便于使用,应从橡胶内环中心圆圈穿透进行输液。从外环穿透可能损坏橡胶塞。
请将输液器针头垂直扎入橡胶塞内环中心,勿用力过大以避免胶塞受损。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
环丙沙星抑制细菌 DNA 复制、转录、修复或重组所需的拓扑异构酶 II(DNA 螺旋酶)和拓扑异构酶 IV 活性,产生杀菌作用。
耐药性
所有氟喹诺酮类(包括环丙沙星)的作用机制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和四环素类不同;因此,对上述其它类别药物耐药的微生物可能对环丙沙星及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敏感。环丙沙星与其它抗生素之间无己知的交叉耐药性。对环丙沙星的体外耐药需多步突变缓慢地产生。体外可发生自发性突变导致环丙沙星耐药,其发生频率通常为<1×10-9至 1X10-6。
体外和体内活性
在体外,环丙沙星对多数 G–菌和 G + 菌具有活性。在酸性 pH 下,环丙沙星活性略降低。体外试验中接种物体积对环丙沙星的影响小。环丙沙星最低杀菌浓度(MBC)通常不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IC)的 2 倍。
在体外和本品说明书的【适应症】中所述临床感染患者中,环丙沙星对下列绝大多数菌株具有活性:
需氧革兰阳性菌
粪肠球菌(多数菌株为中度敏感)
金黄色葡萄球菌(仅甲氧西林敏感菌株)
表皮葡萄球菌(仅甲氧西林敏感菌株)
腐生性葡萄球菌
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菌株)
化脓性链球菌
需氧革兰阴性菌
异型枸橼酸杆菌 摩氏摩根菌
弗氏柠檬酸杆菌 奇异变形杆菌
阴沟肠杆菌 普通变形杆菌
大肠埃希菌 雷氏普罗威登斯菌
流感嗜血杆菌 斯氏普罗威登斯菌
副流感嗜血杆菌 铜绿假单胞菌
肺炎克雷伯菌 粘质沙雷菌
粘膜炎莫拉菌
体外研究和以血清水平作为替代标记物时,均显示环丙沙星对炭疽芽孢杆菌有活性(参见【适应症】,以及【吸入性炭疽一附加信息】)。
下列均为体外数据,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环丙沙星对下列微生物的多数( ≥ 90%)菌株体外最低抑菌浓度(MICs)为 1 μg/mL 或更小;然而,尚没有足够的临床对照研究探讨环丙沙星静脉制剂治疗下列微生物所致临床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需氧革兰阳性菌
溶血性葡萄球菌
人葡萄球菌
肺炎链球菌(青霉素耐药菌株)
需氧革兰阴性菌
鲁氏不动杆菌 伤寒沙门菌
嗜水气单胞菌 鲍氏志贺菌
空肠弯曲杆菌 痢疾志贺菌
缓慢爱德华菌 弗氏志贺菌
产气肠杆菌 宋内志贺菌
催产克雷白杆菌 霍乱弧菌
嗜肺性军团病杆菌 副溶血性弧菌
多杀巴斯德菌 创伤弧菌
肠炎沙门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
洋葱伯霍尔德杆菌的多数菌株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的部分菌株以及大多数厌氧菌,包括脆弱拟杆菌和难辨梭菌对环丙沙星耐药。
药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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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法:使用定量法测定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MIC)。这些 MIC 可估算细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必须使用标准化程序测定 MIC。标准方法包括稀释法(肉汤或琼脂)或等价于标准化接种物浓度和标准化环丙沙星粉末浓度。必须根据表 1 中列出的标准判断 MIC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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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法:需要测量抑菌环直径的定量方法也可提供细菌对抗生素敏感性的评估。其中一类标准方法要求使用标准化接种物浓度。这套方法使用了浸渍 5 μg 环丙沙星的纸片,对环丙沙星的微生物敏感性进行研究。
必须根据表 1 中列出的标准判断实验室报告中关于 5 μg 环丙沙星的标准单纸片药敏研究结果。判断时需要建立纸片研究中抑菌环直径与环丙沙星 MIC 之间的关系。
报告结果为“敏感”表示抗生素在血液中达常规水平时,即可快速抑制病原体。报告结果为“中间”表示结果不明确,若该微生物对临床上可选药物不完全敏感,必须重复研究。该结果提示:若药物在机体中可达正常生理状态下浓度或可使用大剂量药物时,临床可选择该类药物治疗。此分类亦可作为过度区,防止较微小、无法控制的技术原因所致判断结果的偏差。报告结果为“耐药”则提示抗生素在血液中达常规水平时,仍无法有效抑制病原体;因此,必须选用其它药物治疗。
质量控制: 标准化药敏研究要求使用实验室对照微生物对实验室程序中的技术因素进行控制。在稀释法中,环丙沙星标准粉末的 MIC 值如下所示:环丙沙星标准粉末必须产生表 2 中所示的 MIC 值。在扩散法中,5 μg 环丙沙星纸片上产生的抑菌环直径如表 2 所示。
药代动力学
吸收
健康志愿者中,0.2 g 和 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后,平均最大血清浓度分别为 2.1 和 4.6 μg/mL;给药后 12 小时浓度分别为 0.1 和 0.2 μg/mL。
0.2 至 0.4 g 静脉滴注剂量范围内,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
在 q12 h 给药方案下,第 1 次和第 5 次静脉滴注后药代动力学参数比较表明:未出现药物蓄积。
环丙沙星口服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在 70% 至 80% 内,首过代谢效应不会造成重要成分损失。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 q12 h 给药,其血清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与 0.5 g 口服 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 q8 h 给药,其稳态下 AUC 与 0.75 g 口服 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0.4 g 静脉滴注后的 Cmax与 0.75 g 口服的 Cmax相当。静脉滴注 0.2 g 环丙沙星,q12 h 给药的 AUC 与 0.25 g 口服,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
多次口服和静脉滴注后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
aAUC0~12 h
bAUC 24 h = AUC0~12 h × 2
cAUC 24 h = AUC0~8 h × 2
分布
静脉给药后,环丙沙星可快速分布于唾液、鼻腔和支气管分泌物、痰液、皮肤水泡液、淋巴液、腹膜液、胆汁和前列腺分泌物。此外,环丙沙星还可渗透至肺部、皮肤、脂肪、肌肉、软骨和骨组织中。尽管环丙沙星可渗透至脑脊液(CSF),但其脑脊液浓度通常小于血清峰浓度的 10%。眼房水与玻璃体中药物浓度低于血清水平。
代谢
静脉滴注后,人尿液中可检测到 3 种环丙沙星代谢产物,总量约占静脉滴注剂量的 10% 左右。环丙沙星与血清蛋白的结合率为 20% 至 40%。环丙沙星可抑制人细胞色素 P450 1A2(CYP1A2)介导的代谢。联合使用环丙沙星及其它主要通过 CYP1A2 代谢的药物,可导致药物血浆浓度升高及显著的不良事件(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排泄
环丙沙星血清清除半衰期约 5 至 6 小时,总体清除率约为 35L/hr。静脉滴注后,约 50% 至 70% 的剂量以药物原型经尿液排出。0-2 g 静脉滴注后 2 小时内尿液浓度通常超过 200 μg/mL;给药后 8 至 12 小时通常大于 15 μg/mL。0.4 g 静脉滴注后 2 小时内尿液浓度通常超过 400 μg/mL;给药后 8 至 12 小时通常大于 30 μg/mL。肾清除率约为 22L/hr。事实上,给药后 24 小时,环丙沙星可完全通过尿液清除。
尽管静脉滴注后,环丙沙星胆汁浓度是血清浓度的数倍,但仅少量药物(小于 1%)以原型形式出现。静脉滴注后 5 天内,约 15% 的药物通过粪便排泄。
特殊人群
口服(单次给药)和静脉滴注(单次和多次给药)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提示,老年受试者(大于 65 岁)中环丙沙星的血浆浓度大于年轻成人。虽然 Cmax增加了 16% 到 40%,但平均 AUC 约增加了 30%;至少部分原因是由于老年人肾清除率下降所致。但老年人清除半衰期仅略有(大约 20%)延长。此外,上述结果并无显著临床差异(参见【老年用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中,环丙沙星半衰期略延长,应根据情况调整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一项针对稳定的慢性肝硬化患者进行的初期研究,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未见显著变化。然而,尚未完全明确环丙沙星在急性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动力学特点。
药物相互作用: 禁止环丙沙星与替扎尼定联合使用(参见【禁忌】)。对环丙沙星与茶碱、咖啡因、环孢霉素类、苯妥英、磺酰脲类药物格列本脲、甲硝唑、华法林、丙磺舒和哌拉西林钠之间可能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进行了评估(参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已进行了 8 项关于环丙沙星体外遗传毒性试验,其中两项阳性:
沙门杆菌/微粒体试验(阴性)
大肠埃希菌 DNA 修复试验(阴性)
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阳性)
中国仓鼠 V79 细胞 HGPRT 试验(阴性)
叙利亚仓鼠胚胎细胞转化试验(阴性)
酿酒酵母点突变试验(阴性)
酿酒酵母有丝分裂交换和基因转换试验(阴性)
大鼠肝细胞 DNA 修复试验(阳性)
3 项体内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大鼠肝细胞 DNA 修复试验
小鼠微核试验
小鼠显性致死试验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环丙沙星,剂量达 100 mg/kg(按 mg/m2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0.7 倍)。未见对生育力的不良影响。
大鼠和小鼠经口给予环丙沙星,剂量达 100 mg/kg(按 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0.6 和 0.3 倍),未见环丙沙星相关的胎仔损害。兔经口给予环丙沙星 30~100 mg/kg(按 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摧荐治疗剂量的 0.4 和 1.3 倍),所产生的胃肠道毒性导致母体重量下降,流产率升高,各剂量均未见致畸作用。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 20 mg/kg(按 mg/m2计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0.3 倍),未见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致癌性
在大鼠和小鼠长期致癌性研究中,每日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 250 和 750 mg/kg,环丙沙星未见致癌或致瘤效应(按 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1.7 和 2.5 倍)。
光致癌性研究结果显示,与赋形剂对照相比,环丙沙星未见缩短紫外线诱导皮肤肿瘤的时间。无毛(Skh-1)小鼠每次照射长波紫外线 3.5 小时,每 2 周 5 次,最长 78 周,同时合并给予环丙沙星。在 UVA 和环丙沙星合并给药组,首次出现皮肤肿瘤的时间为 50 周(按 mg/m2计算,小鼠剂量约为最大推荐人类剂量),而给予 UVA 和赋形剂的小鼠为 34 周。在合并给予 UVA 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的小鼠中,出现皮肤肿瘤的时间为 16 至 32 周。
在上述模型中,接受环丙沙星治疗的小鼠未出现皮肤或全身性肿瘤。在使用有色素小鼠和/或毛发完整小鼠的类似模型中,尚未获得数据。该结果在人类中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其他毒性
多数幼年动物研究显示:环丙沙星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可导致关节病(参见【注意事项】)。在幼年犬和大鼠中,可观察到承重关节损伤。在幼年比格犬中,给予环丙沙星每日 100 mg/kg, 4 周可导致膝关节退行性改变。30 mg/kg 剂量下,环丙沙星对关节影响极小。在幼年比格犬后续研究中,经口给予环丙沙星每日 30 mg/kg 和 90 mg/kg(根据对照血浆 AUC 计算,约为儿童剂量的 1.3 和 3.5 倍),2 周可导致关节改变,且停药 5 个月后组织病理学检查仍可观察到上述变化。10 mg/kg 剂量下(根据对照血浆 AUCs,约为儿童剂量的 0.6 倍),未观察到环丙沙星对关节的影响。停药 5 个月后,该治疗剂量亦未导致任何关节毒性。另一项研究显示:避免关节承重可以减轻病变,但不能完全预防。
给予环丙沙星的动物中,可观察到结晶尿,有时还伴随继发性肾病。这主要和环丙沙星在碱性条件下的溶解度降低相关,该现象主要见于动物尿液;人体中结晶尿较为罕见,原因是人类尿液通常呈酸性。在恒河猴中,单次经口给予环丙沙星 5 mg/kg(根据 mg/m2计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0.07 倍)后可观察到结晶尿,但未伴随肾病。每日 10 mg/kg 静脉滴注,给药 6 个月后,未观察到肾脏病理变化;但每日 20 mg/kg(根据 mg/m2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 0.2 倍)在相同给药时间内可导致肾病。
在犬中,环丙沙星 3 和 10 mg/kg,快速静脉注射(15 秒)可致明显低血压反应。这些反应与组胺释放有关,抗组胺药物美吡拉敏可以部分拮抗这些反应。在恒河猴中,快速静脉注射也可致低血压,但反应不一致且并不明显。
据报道,在小鼠中,联合给予非甾体类抗炎药(如保泰松和吲哚美辛)与喹诺酮类药物,可增强喹诺酮类药物的中枢神经系统刺激效应。
动物给予环丙沙星,未观察到某些同类药物出现的的眼毒性。
生产企业
Bayer Schering Pharma 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