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江苏恒瑞)

药品说明书8个月前发布 心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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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cetamol and Mannitol Inject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22年1月30日|修改日期:2022年3月31日

警示语:错误用药的风险和肝毒性
在开处方、配制和给予本品时需格外小心,避免剂量错误导致意外过量和死亡,尤其注意确保以下事项:
·不可混淆毫克(mg)和毫升(mL)的剂量;
·正确使用输液泵;
·每日所有来源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总剂量不能超过2000mg。
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可导致肝功能损伤,超剂量使用可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和死亡,部分病例需要进行肝脏移植。绝大多数与对乙酰氨基酚相关的肝损伤不良事件都与超最大日剂量用药有关,常涉及多个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见注意事项]。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化学名称:4,-羟基乙酰苯胺

化学结构式:

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江苏恒瑞)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16

辅料:甘露醇,盐酸半胱氨酸,磷酸氢二钠,氢氧化钠和/或盐酸,注射用水。

规格

50 mL:500 mg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辅助阿片类镇痛药缓解成人术后中重度疼痛。

用法用量

一般用法:

本品可单次或重复给药治疗急性疼痛。成人从口服对乙酰氨基酚转为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时,无需调整剂量。计算对乙酰氨基酚日总剂量应包括各给药途径(如,静脉、口服、直肠)及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所有药物。使用超过最大日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肝损伤,包括肝衰竭甚至死亡。为了避免用药过量的风险,请确保所有途径和所有来源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日总剂量不超过 2000 mg。

推荐剂量:

本品每 6 小时给予 500 mg,单次给药的最大剂量为 500 mg,每天最大给药剂量为 2000 mg(包括所有给药途径和所有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包括复方制剂)。

静脉给药的方法:

本品无需进一步稀释。给药前应检查瓶中液体,如果有颗粒物或变色,切不可使用。不能将其他药品加入本品中。

使用本品时,50 mL 的小瓶连接有通风装置的输液管静脉滴注给药,或正确使用输液泵进行给药,单次给予 50 mL 本品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分钟。如果给药剂量低于 500 mg,在给药前必须使用无菌技术从原药瓶中抽去多余剂量的药液,瓶中保留目标剂量的药液静脉滴注,或使用无菌技术从原药瓶中抽取目标剂量的药液通过输液管或输液泵给药,避免由于疏忽给予原药瓶中的全部药液。

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为单次使用容器包装,多余的部分必须丢弃。

监控至输液结束以避免出现空气栓塞的情况,尤其是当本品作为主要输液时。

一旦开封,药物应在 4 小时内使用。

地西泮和盐酸氯丙嗪与本品物理不相容,因此不宜同时给药。

禁忌

对乙酰氨基酚禁用于:

已知对对乙酰氨基酚或静脉输液中任一组份过敏的患者。 

严重肝功能损伤或重度活动性肝病患者。

注意事项

严重肝损伤

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故本品用量应严格参照说明书。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肝生化指标。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 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最大日用剂量不超过 2000 mg,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的所有给药途径和 所有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包括复方制剂。给药剂量高于推荐剂量导致的肝损伤相关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包括暴发性肝炎、肝功能衰竭、胆汁淤 积性肝炎和细胞溶解性肝炎)通常在给药两天后首次出现,4-6 天达到高峰,此时应尽快给予解毒药进行治疗。

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应注意:肝功能损伤或活动性肝脏疾病、酒精中毒、慢性营养不良、厌食、暴食或恶病质导致的谷胱甘 肽储备不足、严重血容量不足(如由于脱水或失血)、葡萄糖-6-磷酸酶脱氢酶缺乏症(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或严重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

严重的皮肤反应

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引起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例如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可能致命。患者应该被告知这些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一旦出现皮肤的红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等症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错误用药的风险

在开处方、配制和给予本品时需格外小心,避免剂量错误导致意外过量和死亡。尤其注意确保以下事项:

·不可混淆毫克(mg)和毫升(mL)的剂量

·正确使用输液泵

·每日所有来源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总剂量不能超过 2000 mg。 

过敏和超敏反应

上市后有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出现过敏和超敏反应的报告,临床症状包括脸、口和喉部肿胀,呼吸困难、荨麻疹、皮疹和瘙痒。对乙酰氨基酚 上市后罕见发生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高阴离子间隙代谢性酸中毒(HAGMA)

对乙酰氨基酚与氟氯西林联合用药时应谨慎,可能会增加高阴离子间隙代谢性酸中毒(HAGMA)的风险。严重肾功能不全、败血症或营养不良 的患者,特别是当每日使用最大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时,HAGMA 的风险增加。

对乙酰氨基酚和氟氯西林联合用药后,建议密切监测,包括检测尿中的 5-氧代脯氨酸,以及时发现酸碱紊乱的情况。

如果在对乙酰氨基酚停药后继续使用氟氯西林,要确保没有 HAGMA 的症状出现,因为氟氯西林有可能维持 HAGMA 的临床症状。

其他

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若出现过量用药,N-乙酰半胱氨酸(NAC)是对乙酰氨基酚的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 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 24 小时疗效较差。

本品每 100 mL 含有少于 1mmol 的钠(23 mg),即基本上“无钠”。

对于所有使用玻璃瓶装的输液溶剂,在输液结束时尤其需要进行密切监测,以防空气栓塞。

药理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镇痛和解热的确切机制尚未明确,认为主要涉及中枢作用。

药代动力学

吸收

对乙酰氨基酚剂量达 2000 mg 单次给药后和在 24 小时内重复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在输注 500 mg 和 1000 mg 对乙酰氨基酚后,对乙酰氨基酚的生物利用度类似于输注 1000 mg 和 2000 mg 对乙酰氨基酚后观察到的生物利用度(分别对应 500 mg 和 1000 mg 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 500 mg 和 1000 mg 静脉输注 15 分钟结束时观察到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最大血浆浓度(Cmax)分别为约 15 μg/mL 和 30 μg/mL。

分布

对乙酰氨基酚的分布体积约为 1L/kg。

对乙酰氨基酚并不广泛地与血浆蛋白结合。

输注 1000 mg 对乙酰氨基酚,在输液后 20 分钟可在脑脊液中检测到显著的浓度(约 1.5 μg/mL)。

代谢

对乙酰氨基酚主要在肝脏中通过一级动力学代谢,涉及三个独立的途径:葡糖醛酸结合,硫酸盐结合和细胞色素 P450 酶途径的氧化。其中葡糖醛酸结合,硫酸盐结合为主要代谢途径,仅一小部分(<4%)通过 P450 酶氧化代谢,即通过 CYP2E1 形成活性中间代谢物(N-乙酰基-对苯醌亚胺或 NAPQI。在治疗剂量下,NAPQI 快速与谷胱甘肽结合解毒,然后进一步代谢形成半胱氨酸和硫醚氨酸结合物。然而,在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 这种有毒代谢产物的量随之增加。

排泄

对乙酰氨基酚代谢物主要通过尿液排出,超过 90%的给药量在 24 小时内排出,主要以葡糖醛酸结合物形式(60-80%)和硫酸盐结合物形式 (20-30%),少量(<5%)以原型通过尿液排出。血浆半衰期为 2.7 小时,全身 清除率为 18L/h。

特殊人群

肾功能不全

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10-30 mL/min)时,对乙酰氨基酚的消除略有延迟。消除半衰期为 2-5.3 小时。对于葡萄糖醛酸和硫酸盐结合物,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清除率比健康患者小 3 倍。因此,在给予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对乙酰氨基酚时,应适当延长给药间隔。

老年患者

对乙酰氨基酚在老年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没有改变,用于这一人群中不需要调整剂量。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对乙酰氨基酚 Ames 试验结果为阴性。体外小鼠淋巴瘤试验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已发表文献研究显示,大鼠给予对乙酰氨基酚 1500 mg/kg/天(根据体表面积折算,为人体日最大剂量[MHDD]的 3.6 倍)可致染色体断裂,剂量为 750 mg/kg/天(根据体表面积折算,为 MHDD 的 1.8 倍)时未见致染色体断裂,提示有阈值效应。

生殖毒性

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小鼠给药剂量为 MHDD 的 1.7 倍时,对生育力参数无影响。该剂量下,虽然对附睾中的精子活力或精子密度无影响,但异常精子比例可见显著增加,且交配生产的窝数减少 1/5,提示长期给予接近 日剂量上限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存在蓄积毒性。

发表的啮齿类动物研究显示,雄性动物经口给予 1.2 倍 MHDD(根据体表面积计算)或更高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导致睾丸重量下降、精子生成减少、生育力下降,雌性动物给予同样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见着床率降低。这些影响随治疗期限延长而增加。

在一项已发表的小鼠研究中,小鼠从妊娠第 7 天至分娩期间经口给予对乙酰氨基酚 50 mg/kg(根据体表面积计算,为 MHDD 的 0.06 倍),可见雌性子代的原始卵泡数量减少,这些在子宫中暴露于乙酰氨基酚的雌性子代,可见足月妊娠比例和出生幼仔数减少。

在一项已发表的研究中,大鼠从妊娠第 13 天至 21 天经口给予对乙酰氨基酚 350 mg/kg(根据体表面积计算,为 MHDD 的 0.85 倍),可见胎仔卵巢生殖细胞数量减少,卵巢重量下降,F1 代雌鼠每窝幼仔数量减少,F2 代雌鼠卵巢重量减轻。

妊娠大鼠于器官发生期经口给予对乙酰氨基酚剂量达 0.85 倍 MHDD(按体表面积计算),可见胎仔毒性(胎仔体重和身长下降),骨骼变异增加(骨化减少和雏肋改变)。未见体表、内脏或骨骼的畸形。妊娠大鼠经口给予对乙酰氨基酚达 1.2 倍 MHDD(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可见母体和胎仔的肝脏、肾脏坏死;动物经口给予 0.3 倍 MHDD(根据体表面积计算)的对乙酰氨基酚,未见以上毒性反应。

一项连续繁育的研究中,妊娠小鼠通过饮食给予 0.25、0.5 或 1.0%的乙酰氨基酚(357、715 或 1430 mg/kg/天)。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剂量分别为 MHDD 的 0.43、0.87 和 1.7 倍。各给药组幼仔在哺乳期和断乳后的体重呈剂量依赖性降低(1/4-1/5)。高剂量组动物每窝幼仔数减少,雄性子代异常精子的比例增加,下一代幼仔体重降低。

致癌性

开展了小鼠、大鼠长期致癌性研究以评估对乙酰氨基酚的潜在致癌性。在 2 年饲养研究中,F344/N 大鼠和 B6C3F1 小鼠给予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剂量达 6000 ppm 的饮食。在雌性大鼠中可见致癌性的可疑证据,在 0.8 倍 MHDD(根据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下,可见单核细胞白血病的发病率增加。雄性大鼠(0.7 倍 MHDD)和小鼠(1.2-1.4 倍 MHDD)中未见致癌性证据。

上市许可持有人

福建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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